筱竹听雨 发表于 2020-4-20 12:51:12

鄠邑警方发布|关于增设城区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公告

      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全力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经上级批准,拟在鄠邑区城区增设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系统18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鄠邑区域内道路新增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监控点段
      南北二号路与东西七号路、南北六号路与吕公路十字、南北五号路与东西七号路十字、南北五号路与东西六号路十字、107省道户电路十字、南北四号路与东西六号路十字、南北二号路与东西六号路、107省道南北二号路十字、东西六号路重阳路十字、107省道与重阳路十字、南北四号路涝机路十字、南北四号路与东西一号路十字、南北二号路与东西一号路十字、南北七号路与沣五路十字、108国道引线东西三号路十字、南北六号路与东西六号路十字、108国道涝河桥东、振兴路与沣五路十字。
      二、抓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通违法)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6、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7、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8、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9、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0、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调头的;
11、在容易发生危险路段调头的;
12、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3、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4、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6、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以上区域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于2020年4月27日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20日

       来源:鄠邑公安

缘分80 发表于 2020-4-20 13:04:01

随时随地规范行为

郁金香 发表于 2020-4-20 13:22:32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减少交通事故

大吉大利 发表于 2020-4-20 13:27:52

现在的车多了开车的同仁请慢行把安全记心间

风云 发表于 2020-4-20 13:45:20

车越来越不容易开了。安全第一

心语星愿 发表于 2020-4-20 16:38:56

遵守交通规则,装与不装无异。

桃李无言 发表于 2020-4-21 08:00:38

{:7_875:}{:7_875:}

乾坤 发表于 2020-4-21 08:34:56

规则自在人心{:7_875:}{:7_875:}

童心未泯 发表于 2020-4-21 09:49:37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观沧海 发表于 2020-4-21 12:43:27

养成好习惯,宁可慢一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鄠邑警方发布|关于增设城区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