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发表于 2019-12-26 09:03:55

公安鄠邑分局惠民路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刑事拘留一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嫌疑人

  2019年6月,务工人员樊某某等31人受陕西省泽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到鄠邑区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截止到2019年11月,陕西泽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某(男,33岁,甘肃省灵台县人)以各种理由拖欠樊某某等31人工资共239515元。
       2019年11月,鄠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立案,并两次向陕西泽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支付务工人员劳动报酬,该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12月12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鄠邑分局。经分局领导批示,由惠民路派出所负责办理、治安大队督办陕西泽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9年12月25日晚,惠民路派出所与治安大队民警依法抓获陕西泽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将曹某某送至鄠邑区看守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惠民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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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无言 发表于 2019-12-26 17: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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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心未泯 发表于 2019-12-27 14: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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