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色预警期间关于鄠邑区车辆限行的通知
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2019年12月20日至25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可能出现连续2-4天重度污染。19日,关中地区受高压均压场控制,扩散条件一般。预计,关中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0日至21日,关中地区大部处于高压后部,扩散条件不利。预计,关中地区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22日至25日,全省高湿、静稳并伴有逆温,扩散条件较差。预计,关中地区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2月18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2019年12月19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我区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2019年12月19日1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就我区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规定
全区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禁止上道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
二、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20日7:00—20:00 星期五限行车辆尾号为0和5
2019年12月23日 7:00—20:00 星期一限行车辆尾号为1和6
2019年12月24日 7:00—20:00 星期二限行车辆尾号为2和7
2019年12月25日7:00—20:00 星期三限行车辆尾号为3和8
2019年12月26日7:00—20:00 星期四限行车辆尾号为4和9
三、限行区域
鄠邑区行政区域内:渭天路以东(南北四号路)、正小路以南(东西四号路)、大庞路以西(南北七号路)、新城路接345乡道以北(东西六号路)围合区域。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七)“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八)持有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十)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鄠邑交警 {:7_875:}{:7_875:}{:7_875:} {:7_883:}{:7_883:}{:7_875:}{:7_875:}{:7_884:}{:7_884:} {:7_875:}{:7_875:} {:7_884:}{:7_884:}{:7_884:} {:7_884:}{:7_884:}{:7_884:}{:7_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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