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发表于 2019-11-13 11:06:29

公安鄠邑分局渼陂路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人员

       11月12日下午17时许,公安鄠邑分局渼陂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
    2019年10月14日上午,张某某(女,60岁,鄠邑区甘亭街六老庵村)在陕西省委南门口上访时,在南门口边路北道沿上,身穿白色孝衣,严重破坏正常上班秩序。
    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涉嫌扰乱公共秩序。11月12日下午17时许,我所民警将其送往鄠邑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童心未泯 发表于 2019-11-13 1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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