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编 发表于 2011-3-2 17:43:57

户县诊所违法鉴定胎儿性别

本帖最后由 新闻主编 于 2011-3-2 17:45 编辑

    (2月28日),《第一新闻》对户县建门西街上一家妇科诊所违反法律规定,暗地给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进行报道后。今天,户县计生和卫生监督部门对这家诊所依法进行了查处,当天给孕妇做B超检查的大夫竟然没有“行医资质”。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这家妇科诊所时,户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正在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一事展开调查。记者看到,昨天给孕妇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大夫和护士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却是诊所的负责人徐大夫在接受询问。
    记者:看病的大夫呢?
    诊所大夫徐清华:大夫就是我。
    记者:昨天不是你么?
    诊所大夫徐清华:昨天不是我,我不在。
    记者:昨天做B超那个大夫呢?
    诊所大夫徐清华:那个我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既然这里的大夫姓徐,而且当时徐大夫又不在诊所,那么昨天给孕妇做B超检查、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大夫又是谁呢?
    记者:那个女的是你的啥?
    诊所大夫徐清华:我媳妇。
    记者:你儿媳妇?
    诊所大夫徐清华:儿媳妇。
    记者:她有医师资格证没有?
    诊所大夫徐清华:没有。
    户县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温亚武:儿媳妇姓王,她有护士上岗证,但没有我们的《执业医师证》。她也就没有行医资格,昨天你们看到的两个人,目前确定为非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
    记者:那她能在这里行医吗?
    诊所大夫徐清华:在这里给我帮忙呢。
    记者:那现在人呢?
    诊所大夫徐清华:我不知道。
    记者:你雇的她,去哪了你不知道?
    诊所大夫徐清华:昨天晚上吓跑了。
    不光做B超检查的大夫不见了,就连诊所的B超检查机也不翼而飞,而做B超检查用的藕合剂却还摆放在这里。
    记者:B超机去哪里了?
    诊所大夫徐清华:那我不知道。
    记者:你诊所里的B超机哪去了,你不知道?
    诊所大夫徐清华:人我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执法人员说,这家诊所是一家合法的诊所,当时批准的是“西医妇科”,也就是说可以进行一些妇女疾病的诊疗,但并没有批准使用B超机。
    户县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温亚武:从昨天的影像资料上来看,她已经做B超了,她已经有超声诊断这一方面的诊疗活动,所以确定她是“超范围执业”。
    执法人员表示,将对这家诊所处以2万6千元的处罚。
    户县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温亚武:暂停执业活动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吊销执业证。

新闻主编 发表于 2011-3-2 17:44:31

本帖最后由 新闻主编 于 2011-3-2 17:44 编辑

http://image.cnwest.com/attachement/jpg/site1/20110301/0024e82c22f90ed686fe43.jpg图片来自网络    西部网讯 (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严禁非医学需要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可最近,有观众给我们反映说,在户县建门西街上有一家妇科诊所,只需要多掏十块钱,大夫就给做胎儿性别鉴定,真有这样的事吗?
    今天下午,记者专门跟随一名孕妇来到这家诊所,以身体不适为由让大夫给做个检查。在询问了孕妇的情况后,大夫决定做B超检查。记者随即询问大夫,做B超时能否给透露胎儿的性别时,诊所大夫显得很警惕。小心翼翼的询问是不是第一胎,当得知是第一胎后诊所大夫悄悄告诉记者,可以做胎儿性别鉴定,但是要多加钱,多加10元钱。原本做B超是25元,诊所大夫说要是做看性别连检查35块钱。
    随后大夫边检查、边指着B超显示屏幕给记者介绍胎儿目前的状况。当问到胎儿性别时,大夫随即让记者放低嗓音告诉记者不要吭声,要求记者不要给别人说,现在这个事情都比较秘密。做完检查后,大夫神神秘秘的直接将记者带到里屋,单独说起检查的结果。诊所大夫在里屋告诉记者这个胎儿可能是个千金。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5条、36条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于违反规定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执业证书。

画乡游子 发表于 2011-3-2 2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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