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猪
发表于 2011-1-20 13:15:13
{:4_282:}{:4_283:}
鱼尔小
发表于 2011-1-25 13:15:11
回复 九月猪 的帖子
谢谢
发表于 2011-1-29 08:38:42
国家法律不行,发现一个马上枪毙。
发表于 2011-1-29 20:37:10
同意楼上观点。量刑加重一点,发现卖大烟的,不管多少克,一律枪毙,发现抽大烟的一律10年以上徒刑,看看毒品还会不会在我国如此泛滥成灾!
鱼尔小
发表于 2011-2-10 00:43:03
{:4_97:}
吃葡萄吐皮
发表于 2011-2-10 09:18:04
就是,直接枪毙,执行一段时间,看谁还敢,有时候对有些人说服教育是不管用的》
吃葡萄吐皮
发表于 2011-2-10 09:18:31
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鱼尔小
发表于 2011-2-11 11:47:50
{:4_281:}
发表于 2011-2-11 11:57:35
{:4_283:}
发表于 2011-2-12 16:39:21
本人曾经是一个吸毒者。为了毒品,丧尽天良。还卖了很久的毒品,害的许多家庭家破人亡。我简直不是人。为此,我深深地忏悔。我根据自身经验,研制出一种新的戒毒药品。需要的朋友可以联系我13720434077,免费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