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编 发表于 2010-12-24 19:51:37

宋山木强奸罪成立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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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下午,宋山木被判强奸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4年。南都记者徐文阁摄http://images.oeeee.com//pics/20101224/zhangch_xwgssm1.jpg
今日下午,宋山木被判强奸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4年。南都记者徐文阁摄南方网讯记者肖友若报道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罗湖区人民法院于今日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
据悉,宋山木的母亲出庭,但受害人罗云(化名)并未到场。宋山木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出上诉。
稍后为您带来详细报道。
事件回放
今年5月4日 22岁女子罗云(化名)报警称,其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带到深圳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拍下裸照,身处月经期仍被强奸。
5月12日 宋山木在律师陪同下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
5月13日 宋山木被刑拘。
5月20日 宋山木被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7月13日 深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宋山木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8月20日 警方侦查完结将案卷材料移交罗湖检察机关。
9月16日 罗湖检察院以强奸罪向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10月18日宋山木涉嫌强奸女员工一案开庭审理。
12月上旬宋山木涉嫌强奸女员工一案再次开庭。

hong80 发表于 2010-12-24 20:19:25

罪有应得大胡子

杨树 发表于 2010-12-24 21:37:55

记得网上有关于山木门最强回帖:《山木总裁因强奸门而辞职》-----跟帖:谁这么畜生,连门都强奸!

admin 发表于 2010-12-25 08:19:02

杨树 发表于 2010-12-24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得网上有关于山木门最强回帖:《山木总裁因强奸门而辞职》-----跟帖:谁这么畜生,连门都强奸! ...

哈哈{:4_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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