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骑人
发表于 2010-12-21 20:38:56
再谈一起游玩
大家一起登山游玩无可厚非,但大家知道吗?《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起出游的人们,有相互照顾的责任,如果一同出游的人们无论任何人发生伤害,都有赔偿的责任。
登山游玩可要一定一定再一定注意安全!!!!!!!!!!!
hong80
发表于 2010-12-21 20:57:50
安全第一
杨树
发表于 2010-12-21 23:30:17
安全谨记
猴子捞月
发表于 2010-12-22 15:00:36
为自己,为家人,一定要注意安全!
老城墙
发表于 2010-12-22 16:40:53
楼主辛苦,安全一定要谨记心间。
光明使者
发表于 2010-12-22 22:06:11
相互关照是应尽的义务{:4_271:}{:4_271:}
光明使者
发表于 2010-12-22 22:12:17
相互关照是应尽的义务{:4_271:}{:4_271:}
佘下美利达
发表于 2010-12-31 02:06:33
毁人不倦
发表于 2010-12-31 14:21:45
这条定的有点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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