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2-7 22:38:53
不忍心啊
发表于 2010-12-7 22:38:57
再来一次??
发表于 2010-12-7 22:39:00
还是算了
发表于 2010-12-7 22:39:04
闪了
发表于 2010-12-7 22:39:12
周伯通自己打自己也就这样子
发表于 2010-12-7 22:39:15
88
发表于 2010-12-7 22:42:18
{:4_93:}
发表于 2010-12-7 22:45:17
回复 Guest from 124.114.203.x 的帖子
你说你是随缘俱乐部,那你可以发帖出行看你能带上20人以上骑行队伍吗?我想不会有那么多人去追随你而出行吧:最主要的原因是你给骑友朋友带不来应该有的快乐,你就会动动嘴罢了你不是友善的那类人,骑友不会追随你的。我等你带出行20人队伍的帖子而不是哪张嘴。
随缘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2-7 23:02:02
Guest from 113.139.87.x 发表于 2010-12-7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Guest from 124.114.203.x 的帖子
你说你是随缘俱乐部,那你可以发帖出行看你能带上20人以上骑行队伍 ...
哟呵,阁下还提上要求了! 您倒是真不见外!
您这态度挺阔哦,以为谁都要以你的方式来证明一下,或者是需要向你证明一下?
不是吧,阁下以为您姓啥为老几呀?
你想这想那就是没想起您到底应该叫个啥?
哈哈哈哈
随缘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2-7 23:03:28
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那些标题或内容涉及 随缘俱乐部 ID名称的帖子,请坛友自在今后的发言中自觉回避。
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对于论坛这样的平台来说,浏览和注册使用者都应该本着‘人无责,立信为先’的原则,给自己注册并取得一个论坛ID(就是名字),然后再以这个ID名的身份发言、表达观点、发表议论。
然而,现在论坛里有很多的匿名者,利用论坛允许匿名发言的这个特点,从他们自身利益的立场出发,随意对他人观点进行攻击,并且以为是匿名发表就可不露痕迹,岂不知后台视角一览无余。
在此,提醒那些喜欢匿名发言攻击他人观点的人,你的IP地址基本可以提供你所想隐瞒的一切,别自作聪明,论坛很小,户县更小,别跟我这儿装黑涩会,据说那是一个艺术团体,我估计你们还没那个才艺。老实点,既然在坛子里,那就要做个规矩的泡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