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 发表于 2013-9-9 00:10:04

村干部可以随便注销村民户口,收回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

一个山里人,在14年前倒插门于户县蒋村乡半个城村,7年前和女方离婚被赶出了家门。和13岁的孩子一直租房居住,相依为命。现在他们村干部要注销他和孩子的户口,收走分给他和孩子赖以生存的土地。山里人采取了极端的方式,纵火烧了村干部的家,所幸没有人员和财产严重伤亡。难道村干部就可以随便注销村民户口,收回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吗?{:soso_e111:}

同學 发表于 2013-9-9 12:48:00

竟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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