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 发表于 2013-9-7 19:36:58

村干部可以随便注销村民户口,收回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

一个山里人,在14年前倒插门于户县蒋村乡半个城村,7前和女方离婚被赶出了家门。和13岁的孩子一直租房居住,相依为命。现在他们村干部要注销他和孩子的户口,收回分给他和孩子赖于生存的土地。山里人采取了极端的方式,纵火烧了村干部的家,所幸没有人员和财产伤亡。难道村干部就可以随便注销村民户口,收回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吗?

同學 发表于 2013-9-8 1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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