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can 发表于 2013-1-5 09:26:34

余下村子--研究一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http://news.fund123.cn/html/content/32/2012/12/242814_1.html

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第47条修改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明确提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在补偿效果上,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时代在变迁,不要一提到拆迁,就是分钱,分房。自己的利益要自己把握,长远些才是王道。仅供大家参考!



自小在余下 发表于 2013-1-5 19: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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